非法经营罪,成功辩护至不起诉(涉案金额94250)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1987年7月出生于广西省藤县,汉族,初中文化,因本案于2016年12月19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24日被逮捕。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家属找到万利律师为其辩护。
2017年4月6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分局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5月18日,2017年7月27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于2017年6月19日、2017年8月21日两次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5月6日、2017年7月19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
犯罪嫌疑人陈某认识一名“大哥”的男子,该男子从事私烟买卖。2016年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接受“大哥”的雇佣,以500元人民币的报酬帮大哥将一车烟从广西防城洪运往揭阳,因需一人跟车,故找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大哥也同意给500元报酬陈某某,当时15时许,在明知所驾驶车辆无烟草运输许可证、车上所运输的烟草制品不是通过烟草部门销售的香烟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陈某与陈某某驾驶装满香烟的小汽车从防城港开往揭阳,出发不久,一上高速,二人将车牌更换。2016年12月19日1时许,在高速服务区休息时被当场抓获,查获香烟1450条,经检验所查香烟为真品卷烟,供价值94250元。
结果:
经两次退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律师点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仅仅是跟车人员,缺乏犯罪的主观故意,所有事项均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主导,本案中,除了口供尚无其他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明知,因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万利律师,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部注册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810993535;万利律师,博学敏思,业务精湛。万利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企业顾问,刑事办案经验丰富,办案沟通能力强,庭审技能高超,经办案件大部分均取得减刑、缓刑、不起诉、不逮捕和无罪的法律效果。专业领域: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国家赔偿、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死刑辩护等。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电话、微信:18675765660。万利律师承办案件在佛山电视台、今日头条、法治在线均有报导。团队成员在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领域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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